关于2025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
川人考函〔2025〕6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经济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人社厅发〔2025〕147号),现就2025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公告如下:
科目名字 | 试题满分 | 合格标准 |
建设工程计价 | 120 | 72 |
工程造价案例剖析 | 140 | 84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100 | 6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100 | 6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100 | 60 |
最后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公告为准。
四川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