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公告
广大考生: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精神,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规范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方法〉的公告》规定条件的职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详细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一。
考试使用在线报名、在线缴费的方法。考试报名职员需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在线报名链接地址:www.cpta.com.cn或zg.cpta.com.cn/examfront。在线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9:00—3月18日24:00。
现场资格审察时间:2025年3月18日—20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报名表和带有微信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至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园人力资源中心窗口进行资格审察。
在线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24:00。考试报名职员完成在线缴费后,方可能视为报名成功。
2、考试考哪几科及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剖析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职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考试时间
5月18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9日
上午 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办法
下午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剖析
4、应试职员需知
应试职员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提供试职员用,考后收回。
客观题科目在答卷卡上作答。主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剖析》科目在专用答卷卡上作答。应试职员在答卷前要仔细阅读应试职员需要注意的地方和作答需知;要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卷卡指定的地区内作答。
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题的测试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题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置。
5、考区设置
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设区直考区。
6、考试收费
依据原环境保护部2025年第18号公告和内蒙古自治区原进步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的批复》规定,每个人收取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个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科目每个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5元。
附件: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巴彦淖尔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2月22日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考试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需要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职员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获得环境保护有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7年;或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8年。
2、获得环境保护有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5年;或获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6年。
3、获得环境保护有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年;或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3年。
4、获得环境保护有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年;或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年。
截止2025年12月31近日,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职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办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剖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业务工作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依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中国大陆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文件精神,自2025年度起,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根据规定的程序和需要,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与相应专业机构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上述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需要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合法学历或学位;从事有关业务工作的年限需要是指获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有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