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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试题-合同管理

点击数:624 发布时间:2025-05-31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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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试题-合同管理

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试题-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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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68题
网友A:
原题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对“设计变更”的规定,下列状况中是设计变更的有?
A.降低合同中的约定的工程量
B.删减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承包工作内容
B.提升合同中的约定的部分工程水平标准
D.增加附加工作内容
E.变更工程有关部分的基线
按教程p121,工程师指示的设计变更,一共有4条,是不是应该选ade?
按教程p157,我感觉那是fidic合同条件下,其中有6条关于工程变更范围描述,其中2.3条是重大设计变更,按fidic合同条件下,此题应该选ce
不知如此理解对否? 记得好象单选里也有一道和这个类似的考试试题?题目记不起来了,假如错了,一错3分伤心啊!
网友B:我也选的是ce,由于我感觉e是一定正确的,其他还要选一个,c和e是一路的,其他3个都是增减工程量,应该不是设计变更,虽然不敢说正确,可是我感觉把握还是很大的
网友C:教程p120,最下边有一段原话:施工合同范文中将工程变更分为工程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类。其他变更是指合同履行中发包人需要变更工程水平标准及其他实质性变更。按此句话理解,此题干明确指出是是施工合同范文中的设计变更,c是一定错了?
网友D:教程和考试试题就是要你区别合同示范本本和Fidic有什么区别。我答得是:AE.

合同74题
网友A:原题:某工程,合同约定3月十日开工,当年11月十日竣工,3月1日承包人因主要施工机具未能按计划到场,书面向工程师提出延期10天开工的申请,工程师对此申请一直未作任何回话,承包人延至3月20日实质开工,关于承包人竣工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A.承包人通过赶工在11月十日竣工,赶工成本自行承担
B.承包人通过赶工在11月十日竣工,赶工成本由发包人承担
C.承包人通过赶工在11月十日竣工,可获得提前竣工奖励
D.工程在11月20日竣工,承包人不承担托期违约责任
E.工程在11月20日竣工,承包人应承担托期违约责任
个人理解:因为承包人缘由,承包人在需要范围内提出延期申请,工程师未做回话,视作赞同。但不可以免除承包人延迟开工的责任。竣工时间应该是按合同来。是否就是说,竣工时间还是11月十日呢?那能不能选AE?
题目没对竣工奖励进行说明,C应该可以排除。假设我理解错误,合同也顺延,那样就是11月20日竣工,业主没需要,那产生的赶工成本还是承包人自己承担,B还是不对的。有人能有好讲解么?
网友B:我选BD,承包商已提前10天申请延期(规定仅需提前7天就能),而发包方没回复就视为赞同延期,工期应顺延。若是业主需要11月十日竣工,业主就需要承担赶工成本,而题目没交代,所以B有疑问。而A是一定错误的,承包商不会傻到自己去赶工,承担赶工成本。C有没提前竣工奖励是合同约定的,题目没交代,也不可以选。D是一定正确的,E是不对的。所以综上,只有BD最符合题意。
网友C:C说的是可获得提前竣工奖,没说肯定获得,只是从工期拖延由哪个承担角度出发的,意思是11月10号竣工相对于工期来讲是提前了,所以就是CD。
网友D:是啊,这题还争,一定是AE,由于延期都是承包人是什么原因,即使工程师赞同了延期开工申请,但也不代表推迟了竣工日期,只须是承包人缘由,都不可以推迟竣工日期
网友E:非常明显的题目啊?非施工单位是什么原因,正常时间提交报告,监理批准,方可延期。此题是施工单位自己缘由,即使监理未按时回复,最多就是赞同其延期10天而已,但责任还是施工单位的,也就是完工工期不是变更范围。就和批准调整后的进度计划一样,不论什么责任还是施工单位自己承担,监理只不过合理作为控制的依据而已。我选择的A,E;
网友F:这道题b和c答案是有问题的,假如要得到提前竣工奖励,需要在题干中提到和承包商签订提前竣工的协议,与业主提供的便捷和业主提供的赶工成本。这道题干没提,所以b和c不可以选。鉴于这是道多选题,最少要选2个答案,而剩下的A,D,E,中间的d和(a,e)答案互相矛盾,所以根据多选最少两个,还是a和e,但这个题目也是偏,“有一个说法是收到延期报告48小时内未予回话,视为赞同承包人的需要,工期顺延。 出题老师,也是见鬼,出个题目害死人。 “因承包人缘由延期开工,承包人的工期不予顺延,所导致的成本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这个说法也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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